什麼是「長者醫療券獎賞先導計劃」?
由2023年11月13日起,長者每年度同㇐年度累計使用至少1,000元醫療券於特定基層醫療服務,系統即會自動發放500元獎賞至其醫療券戶口獎賞供日後用於特定基層醫療用途。
特定基層醫療服務包括:
- 預防疾病
(例如:健康評估、驗身、防疫注射等) - 跟進/監測慢性病症的服務
(例如:治理慢性疾病) - 慢性疾病共同治理先導計劃
(例如:高血壓、糖尿病篩查服務,治療階段的診症和藥物等) - 地區康健中心/地區康健站
(例如: 包括膝關節痛症及腰背痛症的慢性疾病管理計劃) - 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和屬下的健康服務中心
(例如: 於指定的診療中心於下列地點提供的預防疾病、跟進/監測慢性疾病的門診服務)
長者如何與配偶連結醫療券戶口?
長者及配偶只需於任何一方使用醫療券時,一同親身到參與長者醫療券計劃的醫療服務提供者的執業地點,出示雙方的香港身份證或入境事務處發出的《豁免登記證明書》,聲明雙方的配偶關係和同意共用醫療券,醫療服務提供者便可經系統把他們的醫療券戶口連結,讓長者可以由同日起接受私營基層醫療服務後,當長者本人醫療券戶口內的餘額耗盡,選擇使用其配偶戶口內的醫療券餘額,直至任何一方提出書面請求選擇退出為止。
醫療券使用 1-2-3
步驟1:向參與長者醫療券計劃的醫療服務提供者出示有效的香港身份證或豁免登記證明書。表明示您希望使用醫療券。請注意,如果您未能出示有關證明文件,則無法使用醫療券。
步驟2:如果您是第一次使用醫療券,醫療服務提供者將為您開立個人醫療券戶口。根據您合資格使用醫療券的年份,相應的醫療券金額將存入您的戶口。
步驟3:在親身接受醫療服務後,您須簽署同意書確認要使用的醫療券金額。醫療服務提供者將為您申報使用醫療券,並為您提供一份更新的醫療券結存記錄。
問:長者是否需要預先登記以使用醫療券?
答:醫療券計劃的設計是盡量方便長者,因此長者不須預先登記,合資格的長者在有需要接受醫護服務及使用醫療券時,只需向已登記的醫療服務提供者出示身份證,並在親身接受醫護服務後簽署同意書,便可使用醫療券。
問:在開設戶口及使用醫療券時,長者可否向醫療服務提供者出示長者咭或身份證副本,代替身份證?
答:不可以。長者必須提供身份證正本予醫療服務提供者核實。
問:計劃期內未用完的醫療券金額會怎樣處理?
答:計劃期內,每名長者尚未使用的醫療券金額均可在下年繼續使用,未使用的醫療券保留年期不限,但於每年一月一日所累積的總額不得超過該年的醫療券累積金額上限。
有關長者醫療券計劃的更多詳情 請參閱:
醫療券 (hcv.gov.hk)